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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1-04-06   点击量:716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具有成分复杂多变,无固定排污量及集中排污点,难以进行大规模集中处理等特点,处理难度很大,容不得半点马虎与造假,必须要有强制性的处置规定,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手册等规定,切实加强对实验室药品和样品的安全监管,指导各实验室根据化学性质建立处理方法,实现实验室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打造绿色化学实验室,保护生态环境。


废弃物的清单管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设置严密的废弃物清单,固体的、液体的与气体的,包括未能用尽的试剂及其包装、实验过程的副产品与泄漏物、实验结束后的清理物,根据化学药品和样品废弃物的理化特性,进行分类例如毒性、放射性、腐蚀性、酸碱性、易燃性、爆炸性、氧化性、还原性、污染性。


对每一类废弃物应标明来源、主要组成、化合物性质,提示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发热、喷溅及爆炸等危险。为防止二次污染,以尽量选用无害或易于处理的药品或方法为原则,标明具体处理措施,如用漂白粉处理含氰废水,用生石灰处理某些酸液,用废酸液“以废治废”处理废碱液。无法妥善处理,必须标明合法的专业处理机构名称。


进行室内暂存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入室内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中存放,柜体表面应贴有醒目的警示标示,提醒周围人群注意废液分类安全。


处理实验室废弃物时,应建立严格的处置台账,对处理人、处理数量、处理方式、处理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双人审核,定期检查,长期存档。


废弃物的分类收集


实验室废弃物应依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收集,不具相容性的实验废弃物应分别收集储存,应由检测人员按分类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倒于实验室指定的储存容器内收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物品在使用中及使用后的废渣、废液,实验操作人员应及时妥善处理、分类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乱放乱丢。对实验使用后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保存液,一次性的医疗用品及一次性的器械,都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有效消毒并放置指定的容器内。


特殊废弃物的特殊处理


处置不当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本室没有处理资质或能力的,列为特殊废弃物,必须采取特殊处理措施。

对爆炸性实验室废弃物,例如金属钠、苦味酸、金属叠氮化物、有机叠氮化物、有机过氧化物等,应交由消防队或公安局处置。

剧毒废弃物,例如砒霜,应交由公安机关批准的专业公司回收并处理。

传染性废弃物,必须参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进行处理,或者在医疗机构指导下处理。

放射性废弃物,应区分放射水平、废弃物种类、同位素的放射性质,对低浓度的用水或惰性材料稀释到允许浓度后排放,对高浓度的经沉淀过滤收集后处理。

对未知来源和性质的废弃物,有水溶性的,也有难溶性的,应综合判定其物理化学特性与毒性,进行分类、选择处理方法并进行处理。

对原物质残余量小于3%的空容器,可当作惰性垃圾处理,建议所有容器在处理前应选择合适的清洗液进行清洗,如果残留物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处理时应遵照《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对石棉类废弃物,应淋湿后装入防漏的密封容器,交由官方指定场所处理,为防止搬运过程中的散落,容器上应作醒目标示“小心,含有石棉,严禁开启或损坏容器,吸入石棉有害健康”。

对被污染的器皿,如果不能清洁、回收,则按废弃物处理,对列于危险的则按照危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废弃物的正确包装


废弃物的正确包装关键是选对容器,贴准标签。

废弃物应装在设计及构造适当的密闭容器内,分别是不锈钢桶、塑料桶和玻璃瓶。容器及封盖上任何直接与废弃物接触的部分,不能与废弃物发生反应而产生危险产品或减弱容器的坚固性。必要时,容器及封盖应加内衬垫、涂层或予以其他处理,容器或衬垫的材质应充分考虑其化学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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