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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污水废弃物及动物尸体的处理标准

发布日期:2020-09-02   点击量:673

1.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应有相对独立的污水初级处理设备或化粪池,来自于动物的粪尿、笼器 具洗刷用水、废弃的消毒液、实验中废弃的试液等污水应经处理并达到GB 8978 二类一级标准要求后 排放。


2.感染动物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水,必须先彻底灭菌后方可排出。


3.实验动物废垫料应集中作无害化处理。一次性工作服、口罩、帽子、手套及实验废弃物等应按医院污物处理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注射针头、刀片等锐利物品应收集到利器盒中统一处理。感染动物实验所产生的废弃物须先行高压灭菌后再作处理。放射性动物实验所产生放射性沾染废弃物应按 GB 18871的要求处理。


4.动物尸体及组织应装入专用尸体袋中存放于尸体冷藏柜(间)或冰柜内,集中作无害化处理。感染动物实验的动物尸体及组织须经高压灭菌器灭菌后传出实验室再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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